許多醫療院所開闢線上諮詢或QA(問答區),雖是服務病患,卻有醫療院所在一問一答間,「暗渡陳倉」,標榜「擁有最好的醫師及技術」、「保證療效最佳」、 「歡迎先來體驗」等。 有些藥物、疫苗甚至直接入侵網路討論區或聊天室,疑有業務員偽裝成網友,自問自答,讓藥品及疫苗名稱「全都露」。
衛生署已預告「醫療機構網際網路醫療廣告管理辦法」草案:
醫療院所不能在網路上以折扣或特價優惠來吸引患者,也不能利用網路問答或諮詢,招徠業務。
現在也有不少醫師自己架設部落格,直接跟患者溝通,若透過部落格招攬病患,可依違反醫師法第廿五條處理。(這一點鄭醫師會特別小心,避免違法!)
圖片來源:2009.07.聯合報
石崇良說,病患確實需要透過網路取得醫療資訊,像有些民眾可能上網詢問黑斑問題,醫療院所可以就醫療專業解答,但不能說「本院有提供這類服務」。
石崇良也坦言:「網路上的醫療廣告型態實在太多了,很難一網打盡。」對於網路討論區直接出現藥名、藥品價格的討論,目前無法規範,衛生署藥政處表示,藥物廣告須事前審核,他們會儘可能請廠商「自行下架」。
其實「醫療機構網際網路醫療廣告管理辦法」法規早就應該要制定,衛生署注意到這個問題,真不錯!
如果各位朋友有發現「診所部落格」 任何文章、文字有「招徠業務」之嫌,請立即告知鄭醫師(可以透過回應、或是電子郵件均可),鄭醫師將立即修正!
謝謝大家的支持與鼓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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